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幫好友躲債借住家中客廳,未料,對方竟跟妻子發生多達10次性交行為,還傳曖昧簡訊,元配提告,獲賠3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台北人夫小綠(化名)跟愛妻小惠(化名)結婚,男方邀肝膽相照的好友大壯(化名)參加,甚至為了好友躲債,讓他暫居夫妻兩新婚住所的客廳,未料,入住不到一個月,好友竟變成小王,跟小惠發生多達10次性交行為,還傳曖昧簡訊;小綠得知後,憤而提告求償,法官判大壯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惠(化名)2021年3月20日結婚,隔年6月舉辦公開儀式並宴請親友,男方還邀請好友大壯(化名)參加,事後他為躲避債務追討,央求小綠暫居夫妻兩新婚住所,未料,卻成為引狼入室的開端。
小綠跟大壯本來是肝膽相照的好友,2022年6月21日起暫住,新婚住所客廳,卻在同年7月底起至8月25日間,當起小王跟人妻小惠發生多達10次性交行為,還傳送性交行為有關的曖昧簡訊。
小綠得知後,認為嚴重破壞家庭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不法侵害配偶權,憤而對大壯提告求償100萬元。
大壯則主張,賠償金額過高,請求駁回告訴。法官審酌,大壯名下財產只有1輛機車,財產總額為0元,大學肄業,認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應以3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無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