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院收到柯文哲等人抗告狀,正閱卷審理中。(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4人因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被收押禁見。4人陸續提出抗告,抗告狀在柯文哲10日委由律師赴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後,北院一併於下午4點多送達高等法院,高院收案,隨即分案,合議庭法官也出爐,近日便有答案。
台北地院2日裁定柯文哲、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羈押禁見3月。依規定,需在10日內抗告,期限至11日止,又遇週末假日,順延到13日。沈慶京3日便委由律師遞狀,李文宗8日遞狀,應曉薇9日晚間遞狀,剩柯文哲原本似乎還是不願抗告,在律師團力勸下終於點頭,因此10日中午遞出抗告狀。
而為了節省訴訟資源,台北地院並未一一將4人的抗告狀送交高院,而是收齊4人的抗告狀後一起送到高院。高院收案,合議庭法官也出爐,審判長為黃翰義,陪席法官古瑞君、王耀興,目前正閱卷審理中。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