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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開庭 當庭嗆翁達瑞「叫國中生來寫論文呀」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虹安誣告案開庭,有備而來,還當庭嗆翁達瑞。(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誣告案開庭,有備而來,還當庭嗆翁達瑞。(圖/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對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誣告,一審被判刑10月。二審高等法院9日上午開庭,高虹安有備而來,帶著電腦自己打字紀錄,強調自己沒有誣告犯行、犯意,當初對陳時奮提告誹謗,是針對其發文誇大、不實的攻擊,例如陳時奮批評她英文程度不如國中生,她反嗆「不然叫國中生來寫呀!」

庭訊時,高虹安表示覺得不公平、很冤枉,她沒有任何誣告犯行、犯意更無虛構事實,當初提告只是針對翁達瑞臉書文章誇大不實、過度渲染的內容,非針對全文。像是陳時奮說她論文抄襲,可根本沒抄襲。另陳時奮批評她英文程度不如國中生,讓高虹安相當不滿,當庭嗆「不然你叫國中生來寫我的博士論文呀!」

高虹安強調,她有自己的博士原著,其他期刊論文也是她日以繼夜自己撰寫,辛辛那提大學寄來的電子郵件也明確表示其研究並無不當。但原審判決結果卻把重點放在抄襲評價判斷,許多事實完全被扭曲。當初提告時,她沒有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辛辛那提大學電郵內容,就證明並非針對抄襲評價,「真心期盼法官能明察秋毫,給我無罪判決。」

高虹安表示,她的博士學位沒有被撤銷,有些政治人物的論文網路上也搜尋不到,不代表沒有學位,陳時奮卻不斷指她的論文被下架就是撤銷,根本莫名其妙。而有政治人物學位被2間學校撤銷,陳時奮卻幫忙喊冤,根本雙重標準。

高虹安的委任律師表示,原審判決認定論文抄襲,與誹謗案告訴範圍根本不同,也與自訴範圍有誤差,希望自訴人也確認到底自訴範圍是論文抄襲還是誣告使名譽受損害。

陳時奮則表示,原審判決過輕,高虹安又犯下貪污罪,顯見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予以重判。不過因法官未再給予發言機會,陳時奮略有不滿,再度獲得發言機會,法官聽後表示,希望未來能聚焦審理,相關推論留待日後,要求雙方各自具狀說明自訴範圍、原審審理範圍是否有不當擴張及何謂抄襲或不當引用等定義,下次開庭時間訂於4月9日。

#高虹安涉貪汙案停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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