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本屆立法院朝野對立態勢一再升高,最終演變成相互罷免大亂鬥。
國會大罷免潮將在農曆年後來襲!本刊調查,公民團體已在全國35個藍營區域立委選區展開串聯行動,因《選罷法》修法公布實施時程推遲,罷免連署需檢附身分證的新制趕不及在2月1日前生效,大罷免連署將適用舊制,提前起跑的罷免團體不會做白工,最快在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後,就可開始送件,啟動第一階段罷免;對此,國民黨定調將展開「以罷制罷」「保藍行動」因應,除戰略鎖定北部幾個區域綠委反制外,也動員執政縣市強化捍衛藍委的量能。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但三讀後的條文尚未送請總統公告施行,2月1日起的罷免活動究竟是否應適用新法附身分證影本?成為外界關注的話題。
▲罷藍委團體為衝刺連署份數,在選區交界處進行宣傳或擺攤。(翻攝山除薇害臉書)
本刊調查,目前已展開意向書連署的公民團體,都是以修法前的既有格式蒐集名冊,中選會前主委、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日前在臉書分享他的法律見解,認為只要罷免團體在《選罷法》修正案生效前向中選會提出,該罷免個案從連署到投票階段都適用舊法。
依照舊法,公民團體遞送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後,地方選委會要在25天內審核;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後,必須在60天內完成連署送選委會,選委會須在40內審核,之後宣告成案與否。
▲藍營以罷制罷,最優先目標鎖定北市雙姝吳思瑤、吳沛憶。(翻攝賴苡任臉書)
一旦罷免成案,選委會將罷免理由書送被罷免人,被罷者10天內提出答辯書,選委會再於收到答辯書5天後公告罷免投開票日,整個罷免流程從開始提案連署到投開票,至少約須6個月,以此推算,罷免投票最快約8月可舉行,若罷免成功,須於罷免投票結果公告後3個月內舉行補選,亦即11月即可選舉該區的新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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