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前國大代表、民進黨彰化縣黨部前主委賴儀松竟與涂姓支持者的妻子張姓女子發生婚外情,相差26歲的雙方在一年半的時間內,於涂男夫妻開設的家具行嘿咻42次,直到遭涂男姐夫撞破後姦情才曝光。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對賴儀松、張女提起公訴,台中高分院認為證據可證明兩人通姦3次,兩人除了各判有期徒刑外,賴儀松還需賠償涂男150萬元。
▲賴儀松因偷吃好友妻子遭判刑。(圖/翻攝自台灣省諮議會)
根據《東森新聞雲》報導,61歲賴儀松曾經擔任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民進黨彰化縣黨部兩屆主任委員、民進黨中央黨部社發部主任委員及台灣省諮議會第四屆諮議員,另外還經營酒廠、高壓氣體公司;涂男與35歲妻子張女開設家具行,他和賴儀松是有10餘年交情的好友,無論是賴參選員林鎮長,或者是賴的兒子賴澤民競選議員,涂男都出資也出力幫忙,涂男結婚時,賴也擔任涂男的證婚人。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女自承從2013年開始長達1年半的時間,雙方趁涂男接小孩下課時嘿咻42次,有41次的地點在家具行2樓,因為張女有裝設陰道內避孕器,對方都直接體內射精,雙方姦情直到去年6月被涂男姐夫撞見才曝光,但賴儀松矢口否認,指稱家具行是開放空間,不可能在這地點嘿咻,直到張女指出賴腹部有紅痣,還出示兩人在摩鐵拍的照片後,賴才承認犯行。
台中高分院認為,賴儀松社經地位崇高,卻背著好友和他妻子偷情,造成涂男的痛苦,但有證據證明雙方通姦的,包含在家具店展示床上1次、摩鐵內有裸照證明1次、被涂男姐夫撞見1次共計3次,法院判決賴儀松與張女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應執行徒刑1年2個月定讞,另外針對涂男向賴儀松求償1千萬的部分,法院判決賴另需賠償涂男15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