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鄧文聰先前判刑27年定讞,獲准保外就醫,又賤賣土地起訴,北院裁定600萬交保。(圖/資料畫面)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掏空127億餘元案,判刑27年定讞,但因罹患重病,日前申請保外就醫獲准。鄧文聰另涉以幸福人壽資金買下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後賤賣給自己可掌控之公司,被以違反保險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定400萬元交保,需配戴電子腳鐐,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4日改加保到600萬元,仍需戴電子腳鐐,每天白天需到北院法警室報到,晚上則以專用手機拍攝臉部照片上傳監控中心報到。
台北地院24日第2次召開羈押庭後裁定鄧文聰加保到600萬元,自1月13日起限制住居在台北市中正區的住處,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境管期間,需戴電子腳鐐,並在每天上午9點到下午3點間到北院法警室報到;每天晚上7點半到9點間,以專用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後,傳送到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鄧文聰因被控非法挪用幸福人壽資金高達127億餘元,被依違反保險法等罪判刑27年定讞,併科8.5億元罰金。另又被查出挪用幸福人壽資產向瑞士百達銀行質借17.7億餘元,其中3.6億餘元違反保險法,購買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金管會要求鄧文聰出售,鄧卻將土地賤賣給自己實際可掌控的公司,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案仍在北院一審審理中。
已定讞的27年刑期部分,鄧文聰發監執行沒多久,便因罹患重病獲准保外就醫。賤賣D3土地案部分,北院24日召開羈押庭改裁定600萬元交保,除非因為颱風等狀況,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否則得每天向北院法警室報到,晚上也得以專用手機自拍上傳報到。不過北檢不服,因此已再度提起抗告,抗告狀將送高等法院,由高院裁定駁回或發回重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