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侵占案,北院23日上午將首度開庭審理,傳喚李文宗等3人。(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檢署歷時4個多月偵辦京華城弊案、民眾黨政治獻金侵占案,12月26日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名被告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繼續羈押禁見。全案北院將於23日上午首度開庭,傳訊同案被告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3人出庭。邵琇珮和彭振聲在北檢偵辦期間皆認罪,李文宗不認罪,一審首次出庭是否會改變供述,備受關注。
目前起訴後繼續被羈押的被告除了柯文哲、李文宗,還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另同案未被羈押的被告除了彭振聲、邵琇珮,還有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關董事長李文娟、精華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端木正。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起訴後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李文宗2000萬元,但北檢二度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柯文哲等4人被逆轉改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月。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圖/資料畫面)
根據起訴,檢方認定,京華城都市更新計畫不法利益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沈慶京為獲取不法超額容積獎勵,行賄柯文哲、李文宗,柯文哲因此以市長權威,使彭振聲、邵琇珮、黃景茂等人明知違法,仍主導都委會、都發局完成京華城案。同時沈慶京又透過行賄應曉薇、吳順民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放行。
總計柯文哲涉嫌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賄款,以Line傳訊彭振聲「既然是共識決,就這樣解釋了」,要求彭振聲要用都委會為「共識決」的統一口徑解釋京華城案。沈慶京則將彭振聲列為「第一級親屬」,彭振聲則曾於2022年11月間,2次受沈慶京邀請赴辦公室,討論卸任後到威京集團就職一事,但因待遇未合意而無法成行,顯見雙方並非僅限於一般公務往來。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右)。(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至於李文宗部分,檢方認定,李文宗與柯文哲謀議違法收受資金挹注,明知柯文哲收受沈慶京210萬元賄款,仍接手處理該筆款項,以政治獻金外觀包裹。又無視政治獻金之公益性,與柯文哲共同利用木可公關吸取政治獻金後侵占,金額高達6234萬6790元。又與柯文哲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1095元款項。
檢方認為,李文宗犯後積極指示李文娟銷毀木可公關公司損益表,對所有不法於偵查中皆推諉卸責,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就其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建請法院量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其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則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5年。就眾望基金會犯背信罪部分,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