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程正邦報導
▲總預算三讀,藍白砍2075億、凍2600億「創史上新高」。(資料照)
藍白聯手修惡法、濫砍預算,民進黨團發起大罷免,不過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嚴罷免門檻,外界好奇目前如火如荼展開的全國大罷免連署,究竟沿用舊法?還是適用新法?
▲反共護台志工聯盟環台傳授罷免連署造冊經驗。(圖/反共護台志工聯盟提供)
根據新修正案,罷免連署需附上身分證雙面影本,且罷免有效同意票數需多於不同意票數,並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的得票數,且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提出罷免案。此舉被批評將限制人民參政權。然而,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昨天表示,根據《選罷法》第131條規定,在新法生效前已提出的罷免案將適用舊法。
▲罷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行動實體連署站現場情況。(圖/罷免洪孟楷團體提供)
陳英鈐指出,過去台灣罷免制度經歷多次變革,1994年民團準備罷免「擁核立委」時,立法院臨時變更遊戲規則,導致罷免案失敗,引發巨大爭議。2005年行政院提案《選罷法》第131條修正案,並於2007年立法院通過,旨在保障罷免程序的穩定性,避免法律修改影響已啟動的罷免案。
▲罷免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行動實體連署站擠滿排隊人潮。(圖/罷免洪孟楷團體提供)
2016年罷免門檻放寬,使得罷免案的通過更加容易,但此次立法院再度收緊罷免門檻,強調罷免案需有更高的合法性和支持度。此次修正案因多次延宕,直到2025年1月24日下午才送達行政院,政院隨即加開臨時院會表示將提覆議。
▲台中罷免戰開打,藍營提供場地,點名何欣純、蔡其昌反制。
陳英鈐在臉書以「罷免恆久遠、一條永留傳」為題指出,《選罷法》第131條就是台灣罷免制度的辛酸結晶,選罷法第131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根據選罷法第131條規定,只要加嚴版的選罷法還沒有生效之前已向中選會提出之罷免案,就要適用舊法,連署不需要附身分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