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高中女學生因缺錢上交友軟體,被渣男白嫖。(示意圖/取自photoAC)
男生有錢就會亂搞,但是嫖妓不花錢更惡劣!台中一名曾姓人夫原本想月花16萬元包養高中妹,遭對方拒絕後,以「一次5000元」的價格哄騙她上床,沒想到完事後,曾男竟然不付錢,還封鎖對方的LINE,高中妹不甘被白嫖報警討公道。
根據判決書指出,曾男於2023年12月25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7歲的高中女學生,一開始自稱願意以每月16萬元包養對方,高中妹不同意後,改口以一次5000元為代價,希望對方當她固定砲友,還說「我包過3個,都是固定的,前3個也都是學生」。
天真的高中妹不疑有他,被載到汽車旅館滾床單,完事後曾男竟改口「忘記帶錢」今天無法結帳,但為了補償對方,願意把這次性交易的價碼提高到2萬元,兩人相約翌日在台中某超商給錢。
沒想到隔天曾男不僅沒赴約,還封鎖高中妹的LINE,被她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一審時,曾男承認有進行性交易,但並非白嫖,是因為不滿意這次的性服務才不付款,並不是蓄意詐騙。
▲法官認為,高中妹和渣男就性交易議價,所以不算「引誘」少女性交易。(示意圖/shutterstock)
法官認為,就算曾男真的對該次性交易不滿意,理應於交易當下即刻反映,或事後與對方重新商議價格,而非主動提高金額後卻搞失蹤,此舉違反誠信原則,屬於詐欺行為。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刑1年6月。
曾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出庭時換了說詞,強調他之所以沒付錢,是感到愧對老婆與3個小孩,才會封鎖對方避不見面,絕非蓄意白嫖訛詐。
不過二審法官仍不採信曾男辯詞,但考量到高中妹交友軟體暱稱「急需$$」,且與曾男對性交易討價還價,顯示女方也有性交易意願,曾男不構成「引誘」使少年(少女)性交易,依以詐術使少年(少女)為有對價之性交罪,改判1年5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