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辯護律師葉建廷,日前遭黃郁豪等3人持鐵鎚毆傷頭部,檢方欲將3人聲押,台北地院卻以10到1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指出,黃嫌等人聲稱不滿葉律師為財團辯護才動手,此一理由有違常理,而且無法排除仍有共犯在逃,也有串供及滅證之虞,甚至再對被害人下手之可能,今天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高院裁定指出,黃嫌等3人用鐵鎚等凶器攻擊被害人頭部要害,還先後兩度發動攻擊,過程中顯然沒有停手的打算,加上3人在案發前2個月就開始跟蹤,打完人之後同時將手機丟棄,藉以躲避追緝,有滅證之實,攻擊行動經過縝密計畫,背景恐不單純,更無法排除有教唆的主謀在背後操控。
高院認為,北院認定黃郁豪、陶彥誠、蔡逸晟3人涉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罪,且有勾串、共犯之虞,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人皆交保候傳,置共犯於不顧,顯有商榷餘地,亦難保嫌犯沒有再動用私刑之可能,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此案確定,不得抗告。
▲遭人當街圍毆的律師葉建廷。(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