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宜蓁/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助理王奕凱,在臉書分享網友所發起,反對行政院將一例一休納入《勞動基準法》的活動,事後發出聲明,因為擔心造成林岱樺困擾,主動請辭。王奕凱表示,修法重點應該是一例一休的休能補休,而不是兩例的例被改成能加班,他認為蔡培慧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版本才是最好的。
▲ 王奕凱(圖/記者林敬旻攝)
王奕凱在臉書表示,《勞基法》修法不應只是一例一休跟兩例間的選擇,想實質縮短工時的重點是,一例一休的休要能補休,而不是兩例的例被改成能加班。因此他認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蔡培慧提出的《勞基法》修法,才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蔡培慧所提出版本,對勞工的保障比行政院版還要多,她堅持三點原則:一是每七日中有二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其間隔不得超過七日;二是休息日工作須經工會或勞資協商會取得勞工同意,除依照「2.33、2.66」給付加班費,同時應予一日補休,三為提高違規之罰則,並針對違反規定累計達三次者,改採「一例一罰」。
▲ 蔡培慧希望休息日工作除加班費外應予補休(圖/翻攝蔡培慧臉書)
蔡培慧表示,雖然行政院也往提高勞檢的方向努力,但罰額僅2至30萬元,她希望不只能調高最高罰額,也要對累犯企業採取一例一罰,才能達到嚇阻效果。蔡培慧說,經過他們計算,若不強制規定例假與休息日間隔,不得超過七日,勞工最多可連續上班12日。
▲ 蔡培慧提出與行政院不同的一例一休主張(圖/翻攝蔡培慧臉書)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為了解決勞工連續上班12日的問題,勞動部將在8月1日正式廢止內政部關於連續12天工作合法的函釋,未來勞工不能連續工作超過6天。
蔡培慧強調,保障勞工連續工作日數的條文,應實際納入法案。蔡培慧也要求政府思考結構性的解決辦法,因為台灣GDP其實有成長,企業不是沒賺錢,薪資卻沒有提高,他建議政府可以考慮提高企業稅率,轉做公共服務,或是強制要求企業利潤需讓員工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