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上門買春卻人財兩空,一名72歲老翁前(2014)年買春竟遭受應召女痛毆,搶劫身上財物後再被掃地出門。老翁住院三日後,氣憤對黃姓應召女提告,昨(15)日黃女被依強盜罪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
▲老翁上門買春,卻遭應召女痛毆搶劫。(圖/翻攝自達志影像,非當事人照片)
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72歲彭姓老翁,登門至黃姓應召女位在新竹的租屋處買春,未料黃女見老翁年邁,趁著老翁脫去褲子後以拳頭、安全帽痛毆,並恐嚇:「把所有錢拿出來,不然就叫外面的人進來再打你一頓!」老翁慘遭搶劫手機、身分證件及現金兩萬元後,被黃女趕出門。
老翁就醫後,診斷出臉部瘀血、腫脹且左側顱骨線性骨折住院三天,出院馬上向警方報案,對黃女提出傷害告訴。偵訊時黃女否認毆打及搶劫,一審時改口承認有搶奪鑰匙、手機、身分證件及零錢60元,但依舊否認毆打老翁。最後案件交至高等法院,檢調單位提出老翁診斷證明、黃女安全帽、租屋處牆上驗有老翁血跡等等證明,黃女卻依舊全盤否認。
證據確鑿卻矢口否認犯案,法官認為黃女行為惡劣、毫無悔意,依強盜罪判處她5年4個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