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模葉宛承4年前幫醫美診所拍攝「全家福」廣告,照片不只被另一間診所盜用,甚至流傳到網路,還被惡搞成「整形詐婚、被丈夫訴請離婚」假新聞,葉女不滿名譽受損,提告轉載新聞的10多名網友,台北地檢署認為,周姓女網友無惡意毀謗意圖,予不起訴。
▲葉宛承幫醫美診所拍攝宣傳照。(圖/翻攝自sonpes網站)
葉宛承指控,2012年和廣告公司簽約,以9000元酬勞幫一間醫美診所拍攝宣傳照,但照片卻被另一間診所盜用,並衍生出「整形、詐婚」等假新聞。葉宛承曾哭訴,這些不實指控對身心造成很大傷害,4年損失近400萬接案機會,遂向周女等10多名網友提告。
昨(20)日北檢認定,周女無惡意毀謗,且非假新聞製造者,事後周女也將轉貼文章刪除,因此不構成刑責,予不起訴;而另外10幾名網友則因臉書個資問題,無法查出身分,另案簽結。對此,葉宛承的委任律師表示,將提起再議。(整理:實習編輯方姵文)
▲葉宛承經常在臉書分享工作照。(圖/翻攝自葉宛承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