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4年前在台北市興建中的五星級飯店擔任臨時工,在進行板模拆模作業時,竟意外從工架墜落,頸椎外傷合併脊髓神經病變,雙手麻痛無力,因此向承包商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今(26)日判決,承攬工程的大陸工程等公司須連帶賠償202萬多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高男於2012年3月6日上午在工地進行拆模作業時,因移動式施工架倒塌,意外墜落受傷,受有脊椎骨滑落、頸椎外傷等傷害,經手術治療後,左手仍無法回復功能,殘廢達13級,因此向承攬公司請求工資補償。
高院認為,高男雖與包商以30萬元達成和解,但依勞基法規定,仍可再向承攬業者請求職業災害補償,承攬工程的所有公司都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202萬3200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