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後,外界常形容台灣的遊覽車是「拼裝車」,遊覽車公會今(28)日召開記者會,指「拼裝車」是混淆視聽錯誤用詞,正確說法是二階打造的「組裝車」。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說,世界各知名品牌無論是歐系、日系等遊覽車,都是「組裝」而成,在同一國內組裝的是一階打造。
魯孝亞解釋,台灣因不生產大客車底盤,所以從國外進口底盤,在國內打造車體「組裝」而成,是二階打造。
魯孝亞表示,打造車體是一項工業產業,不該用「拼裝車」一詞歧視,唱衰台灣自己的工業。
台中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治本說,遊覽車業者也是消費者,就像一般人向經銷商買小汽車,遊覽車業者是向車體廠購買打造好的各種型式遊覽車,遊覽車公司只能決定車身及內裝顏色。
張治本說,車體廠打造的車輛事先都經過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審核,出廠後也經過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測,遊覽車業者購買到的都是合格遊覽車。
魯孝亞也澄清,旅遊業者無能力也無技術改造遊覽車,但因政府目前在遊覽車用電部分並無相關規範,讓業者也無從遵循,車上究竟能裝多少電器,那些電器可同時用,都不清楚,也造成困擾。
交通部上週記者會中,已說明3個月內訂出遊覽車電力使用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