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暗藏的過勞風險誰知道?(圖/billy1125攝/CC License)
記者黃郁棋/特稿
就在大家為了「一例一休」、「華航罷工」、「做七休一」吵個不停的時候,有一群人其實正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但是卻默默無聞。這些人一年365天,完全沒有「2天以上」(包括2天)的連續假日;今年年假別人有9天,他們0天,完全沒得休。你以為這樣已經夠慘了嗎?不,他們一天工作「至少」12小時,早班上完就是凌晨班,凌晨班上完再接早班。這些人大家都看過,但是沒人知道他們過的是什麼生活;沒錯,這些人叫做「台鐵站務人員」,動不動就被奧客拍照、錄影,揚言投訴的台鐵站務人員。
因為「一例一休」、「華航罷工」以及「做七休一」的緣故,最近勞工休假議題佔據了許多媒體版面,各行各業勞工都為了自己的權益發聲。運輸業、媒體業的超時與連續工作,都被攤出來討論;「勞檢」也成為了許多老闆頭痛的根源。然而,有一群人,既不適用勞基法的週休二日、也不像其他公務員能夠「規律上下班」,他們雖然比一般勞工辛苦,卻沒有辦法替自己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記者早在2016年1月初就接到一名台鐵站務人員的投訴,內容詳細描述了他們不可思議的工作環境,但是卻求助無門。
▲台鐵站務人員的班表:完全沒辦法連續休兩天。(圖/台鐵站務人員提供)
「台鐵總是習慣用『勞資協商』來堵住我們的嘴,對啦,是勞資協議沒錯,二十年前的勞資協議。」
記者從台鐵站務人員那邊取得一紙台鐵解釋他們「三班制工作模式」的公函,內容用看似相當合理的句子,來包裝完全不合理的工時分配。為了讓讀者更清楚的「看懂」這到底在說什麼,我將幾個重點注釋如下:
一、「日」指的是日班:早上7:00上班到晚上7:00,共12小時。
二、「夜」指的是夜班:晚上7:00上班到早上7:00,共12小時。
三、「例」指的是例假:基本上是休假,僅有在天災、突發事件等情況,才可要求勞工上班,而且例假出勤須加發一倍工資。
四、「休」指的是休班:8小時工時依舊是必要的,只是分散到其他日班、夜班裡上班。
接下來,帶大家想像一下,台鐵站務人員的生活:
早上六點起床,七點進車站開始上班,連續上12小時後,於晚上七點下班,回家休息(第一天結束)。隔天可能早上八、九點起床,吃頓早餐,晃一晃,晚上七點再進去台鐵上班(到晚上00:00,第二天結束),連續上12小時後,天亮了,早上七點下班(第三天開始,也就是放假日)。
回到家早上八點,洗好澡後九點開始補眠,下午五點起床(假設睡8hr),吃完晚餐,看個電視,晚上十點、十一點又要準備睡覺了。咦?不是才剛起床,怎麼又要睡了?沒辦法呀,因為明天早上六點又要起床,七點要繼續上12小時的班。於是,勉強自己入睡,隔天早上六點起床,七點進車站開始上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沒有「連續休假2天」的權利,過年連春假都沒有;勞工開始放連續假期,剛好是台鐵人員上班的高峰。
就連那難得的「一天假」,都有一大半在早上補眠中渡過...。
▲站務人員的工作節奏,會耗盡一個人的健康。(圖/billy1125攝/CC License)
「對我們來說,我們只想要休假,錢真的是其次;但是說到錢,他們連我們的加班費都壓榨。」
這名台鐵站務人員表示,他們一天上班12小時,加班費卻只有1.8小時。為什麼呢?勞動部的解釋如下:
▣依內政部75年6月25日台內勞字第416670號函釋,「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該項休息時間不包括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據此,該單位勞工工作時間扣除休息時間,實際工時約為9時48分,故該單位依現行法令按時數給予1小時48分延長工時工資,尚難謂違法。▣
換句話說,依照勞基法換算,這些「台鐵站務人員」雖然工作12小時,實際工時只被計算9小時48分,其他時間無論他們到底有沒有休息,政府都認為「他們在休息」,所以不給加班費。
是否合理?暫且按下不表。
好吧,姑且不談錢(加班費)的問題,來談放假吧。記者很好奇,國定假日對台鐵員工來說,到底是怎麼放的:
「你們國定假日是怎麼放的?」
「國定假日?沒那種東西啊,碰到那些就是加發一日工資,沒補休。」
「那天災呢,強颱進來,全台灣停止上班上課,你們不是適用勞基法30-1條的勞工嗎?總可以放假了吧?」
「沒有,遇到颱風我們又變成公務員了。」
▲這些站務人員,一下是勞工、一下又變公務員?(圖/台鐵站務人員提供)
記者看完這名台鐵站務人員提供的截圖,頓時有點頭暈。因為遇到颱風的時候,這些站務人員同時適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二條」,也就是「因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殊職務,必須照常出勤或酌留必要人力,經機關、學校首長指派出勤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換句話說,對勞工非常不友善的變形工時,他們適用;對部分公務人員非常不友善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二條」,他們也適用。台鐵官方更直接寫:輪班輪值人員不得藉口(颱風)停止上班上課,而拒絕出勤。
「真好,當遇到義務的時候就是躲不掉的公務員,要爭權益的時候又變弱勢勞工。」
對第一年進台鐵工作的站務人員來說,他們沒有特休假,沒有任何國定假日可以放(當然也沒有春假),也沒有連續2天以上的假可以放。好不容易放了「一天假」,卻是從下班就開始算。(編按:這跟國軍被「洞八」有點類似,指早上8點才能出營區,而放假時數計算卻立刻就開始了;當過兵的人都明白,前一天「夭八」(前一天晚上6點就出營區)跟「洞八」的差異在哪裡)。
再加上他們的班是「早班、凌晨班、早班、凌晨班」每天輪替的,這些站務人員,就只能在這樣的環境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過。要到什麼時候,「勞工權益」才輪得到被遺忘的他們?誰也不知道答案。
▲台灣的光鮮亮麗,是建築在許多人的過勞之上。(圖/billy1125攝/CC License)
後記:
其實我早在2016年1月3日就接到投訴,當時我也曾致電台灣鐵路局想進一步求證,不過最後並未得到明確的解答。對方表示會請主管回電給我,但是我等了8個月,都沒有等到。後來過程中因為其他瑣事,這件投訴也就擱置了下來;直到最近該員又來詢問進度,我才感到相當不好意思。他們其實很想向外求助,但是一來台鐵站務人員的排班、工時太過複雜,很難令人簡單了解;二來台鐵工會遲遲沒有再起勞資協商,媒體自然不會報導。
這種「三班制」的工作模式,其實不只發生在台鐵站務人員身上,只是台鐵站務人員連國定假日都沒辦法休假,特別慘烈。希望未來能有更多人,得到該有的休息,為了工作、壞了身體(台鐵薪資其實也並不高),相當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