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41歲游姓男子與王姓女友交往5年多,去年游男不滿王女提議分手,以通訊軟體LINE傳「等等上傳FB」、「等我新手機,我下載就有跳蛋那更棒」等訊息給王女,威脅要將她的5000多張裸照及影片上傳臉書,王女怒而提告。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兩人在交往5年期間,王女被拍了5000多張裸照,她堅稱裸照都是被游男偷拍,但檢調檢視照片內容發現,王女幾乎對著鏡頭微笑且袒裸相見,不像被偷拍,應是情侶之間合意拍照;至於用LINE傳訊給王女的內容,游男則稱是希望能挽留王女。檢方表示,無足夠證據證明游男有恐嚇意圖,且裸照並非偷拍,因此將游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