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理事長王文宗質疑政府阻擾兩岸虱目魚契作。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誤會大了」,因有立委關心兩岸漁業合作案件,所以將相關規定周知全國漁業團體。
王文宗說,原本協會在9月間要組「千歲團赴大陸爭取虱目魚契作」,由於8月1日台南市政府農業局依據行政院農委會來函告知,非經各主管機構許可,不得為之,千歲團被迫取消大陸的行程,經9日理監事會決議改為在9月19日發動百名漁民前往農委會抗議。
黃鴻燕接受電話訪問時說,「誤會大了!根本不是針對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發公文。」
他說明,今(2016)年4月間,有立委質疑台灣有漁業團體或公司,到中國大陸簽署意向書,「會否違法?」所以農委會必須進行了解、調查。
他進一步指出,漁業署也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詢問法律規定,結果立委關心的案件,都是民間與民間的合作,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不需向主管機關漁業署通報,所以沒有違法。
他並說,因為陸委會有請農委會將相關法律規定周知全國漁業團體了解,所以農委會漁業署當然要行文各地方政府,協助將相關法律規定行文給轄下漁業團體知悉,漁業署根本不知道台南市虱目魚養殖協會 9月要去中國大陸洽商,公文的函發是對全國漁業團體,無針對特定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