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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78歲陳姓男子,50年前與妻子結婚後陸續生下四個兒子,婚後9年兩人選擇離婚,前妻只留下三子給陳男照顧,直到去年,陳男才發現妻子與不同男人生孩子,長子、么子都不是他親生的,於是提出親子關係確認。新竹地院審理後,判決確認兩名兒子與陳男確定無血緣關係。
▲78歲陳男得知兒子非親生,訴請法院要求坐親子血緣鑑定(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男子民國52年與王姓前妻生下長子,之後又陸續生下兩子,王女將孩子們交給陳男照顧後,獨自前往台北生活,偶爾回到新竹與他同住,民國61年又生下第四個兒子,但兩人在民國64年離婚時,王女帶走長子、次子、四子,期間少與陳男連絡直到王女逝世。去年12月陳男的姪子與陳男次子連繫上,卻驚爆「我母親生前曾分別帶大哥、四弟去見過他們的生父」,陳男才發現自己當了多年的假爸爸。
陳男從工廠退休多年,靠積蓄過活,他表示,希望能確認與四個孩子的親子關係,釐清彼此間權利義務歸屬,自己也清白一生,因此向親法院訴請做親子鑑定。但陳男么子認為,自己已經44歲,又結婚生子,親子鑑定只會傷害已逝的母親及親兒,不願意配合,而且陳男早就該知道自己是不是他親生,已過2年請求權,不能強迫他去做親子鑑定。
陳男次子出庭時表示,自己與三弟的父親是陳男,四弟的生父姓黃,過去與母親同住時,曾見過大哥的生父,但不記得對方名字,也聽母親談論過四弟生父,但沒見過本人。法官認為,長子、么子應接受親子鑑定,但么子拒絕,鑑定結果也確認長子非陳男親生,法官判決兩人與陳男無親子血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