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孫振威/台北報導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正式上路,傳國民黨在清查財產時,意外找到市值至少200億元的「黃金債券」,對此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雖未證實,但他也表示國民黨有相當證據證明「當初不是兩手空空來台灣」,不過根據大法官解釋,相關債券恐要等到「國家統一」後才能要求政府償還。
根據《聯合》報導,國民黨清查黨產時發現除了從大陸帶來的黃金外,還找到市值至少200億元的「黃金債券」,國民黨內人士認為,這證明了政府仍積欠國民黨大筆財產,甚至有黨內人士建議,必要時應回頭主張債權反制。
對此邱大展並未證實200億「黃金債券」的消息,不過若國民黨手中真握有民國38年之前政府於大陸發行、或民國38年所發行的黃金短期債券,國民黨一時之間要加以利用恐怕也有困難,因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規定,在國家統一前,下列債務不予處理:
一、民國三十八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之外幣債券及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
二、國家行局及收受存款之金融機構在大陸撤退前所有各項債務。
此外,民國88年1月大法官解釋字第 475 號「兩岸關係條例不處理在大陸發行之債券之規定違憲?」中也說明,當年因國家發生重大變故導致政府遷台,因此「債券擔保之基礎今已變更」,若現在由政府清償「顯違公平原則」,故判定不處理債券之規定並未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