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25歲王姓男子,平時與女友同居在龜山區租屋處,去年9月因計畫搬回家住,將自己的東西清空後,打算回愛巢跟女友到別,但看到客廳沒開燈,女友又睡在沙發上,便將她抱回房間,準備翻雲覆雨,不料完事後王男發現床頭有安眠藥罐及心臟病藥物,發現女友疑似企圖自殺,趕緊通報119送醫急救。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於是拿驗傷單控告王男涉嫌性侵。
(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王男向檢方供稱,當時兩人還是男女朋友,返回租屋處看到女友躺在沙發上,以為是睡著了,才會將她抱進房內做愛,因為兩人過去相處時,他如果「想要」,也都是這樣解決慾火,所以當下女友「沒反應」,他也沒發現不對勁,是看到桌上有藥罐才知道女友又吞藥自殺,否認性侵。
經過多次傳喚,女子都未出庭應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王男的證詞並非無據,又無其他事證顯示王男有性侵意圖,今天(19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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