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翁姓男子與林姓女子婚後一直膝下無子,翁男外派至柬埔寨工作,向妻子表示想領養一名即將出生的柬埔寨女嬰,林女欣然答應,還陪生母劉女坐月子,沒想到去年才發現女嬰根本是翁男與劉女所生,怒訴請離婚並求償150萬元,新北地院判翁男須賠120萬,離婚部分仍在審理。
▲(情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翁男與林女於2009年結婚,一直未有兒女,林女甚至為此打針吃藥,身體因此感到不適,然而被派任柬埔寨的翁男向她表示有意願領養當地女嬰,林女同意更飛到柬埔寨陪有孕的劉女坐月子,之後也將女嬰看做親生骨肉看待。
然而前年翁男向林女表示,劉女想將孩子要回,林女不同意就遭丈夫辱罵、冷落,直到去年申請戶籍謄本時發現女嬰被翁男「認領」而非「收養」,還在手機找到翁男和劉女的親密床照,才驚覺原來兩人關係不尋常,憤而訴請離婚、求償150萬。
林女強調,因夫妻受孕困難、丈夫也被驗出「精蟲數不足」,之前沒懷疑惑翁、劉的關係;不過翁男卻表示身為獨子有傳宗接代壓力,不滿老婆之前隱瞞受孕困難的情況,還認為林女看過他與劉女的合照月曆、教女嬰叫爸媽的影片,早就知道他們的關係,現在才提訴訟已超過2年時效。
法官則認為,林女提供翁、劉兩人親密照,加上月曆、影片都不足證明林女早知情,2年時效也未過,判翁男須賠償120萬元,全案可上訴,離婚部分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