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詐騙集團再次用「檢察官」之名騙錢!62歲的呂姓農夫因接獲詐騙集團電話指稱其涉嫌洗錢案,銀行帳戶需受到檢察官「監管」,前後要求匯款9次共1300萬元,由於呂男在前8次匯款後都有拿到收據,直到最後一次沒有收到,他才報警,儘管警方現今已找到6名詐騙車手,但詐騙款項早已經拿不回來。
▲詐騙集團花招百出。(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7月呂姓農夫接獲詐騙集團電話,稱他涉「榮華洗錢案」。詐騙集團一下扮演「警官」、一下扮演「檢察官」,還搬出「偵查不公開」威脅呂男不能報警,由於呂男一生務農,對於自己涉嫌洗錢非常惶恐,便聽從信詐騙集團指令前後匯款9次共1300萬元。由於前8次匯款後,詐騙集團都會傳真偽造的「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直到呂男最後一次匯出150萬元後沒收到收據,他才驚覺有異報警。
呂男遭詐的1300萬元是他一生積蓄和繼承,事後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桃園一名20歲的張姓男子當起「車手頭」,找來5名友人一起當車手,為上游集團跟蹤、致電當事人,再從中抽成。訊後張男等6人坦承犯案,但詐得的1300萬元已經交給上游集團,全案仍待警方詳細調查。(整理:實習編輯林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