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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周姓男子在日前帶著狗狗到公園散步,但就在寵物於一旁尿尿完後,烏日區當地的區長林峰輝突然前來制止這樣的行為,並表明要取締周男,還要求他出示身分證字號,這讓周男覺得相當不合理,一言不合之下兩人就起了口角。事後,這段爭執影片被貼上網,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覺得根本是「無理取鬧」,但也有人覺得這是公德心問題;對此,烏日區公所則強調,一切是為了維護公共環境,並沒有刻意針對。
▲周男因狗狗尿尿被勸告,最後和烏日區長起了爭執。(圖/翻攝自烏日大小事臉書)
烏日區長林峰輝22日率員到公園驗收區域綠美化工程,沒想到剛好遇到周男的寵物狗在公園便溺,林峰輝認為此舉已破壞公園景觀,所以上前規勸告誡。不過,帶著3隻狗狗被勸導的周男覺得,自己都有隨手清理狗大便,但尿尿這件事根本無法避免,認為自己遭刁難,所以當場與林峰輝發生爭執。
根據民眾拍攝的爭執過程顯示,因為林峰輝勸告對方這是「公德心」的問題,就算是小便也該避免或是阻止家犬,但周男無法接受,雙方便互嗆了起來。這件事被貼上網後引來不小討論,有網友疑惑「尿尿到底要怎麼清理?怎麼取締?」也有的批說,如果對亂丟垃圾、菸蒂取締有那麼認真就好,但也有民眾認為,狗狗進公園是該被阻止的一件事。
不過,根據《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若有民眾不處理自己攜帶寵物的「排泄物」,經舉證屬實後,可處二千元以下一萬元以上罰鍰;雖然明文規定的排泄物包括小便,不過絕大部分還以開罰「大便」為主,畢竟小便在舉證上比較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