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4月,一名曹姓婦人遭到鄰居李姓婦人飼養的成犬「黑卒」咬傷腳踝,但李婦始終不聞不問,還酸曹婦遭咬傷的地方「只有像筷子尖端那麼大的黑點」,引起曹婦不滿,堅持提告。昨(23)日基隆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判李姓婦人罰金1萬元。
▲示意圖,非咬人狗兒。(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判決指出,由李婦所飼養的棕色成犬「黑卒」,在今年4月於曹婦返家時,衝上前咬傷對方的腳踝,但飼主對於愛犬咬傷鄰居始終不聞不問,不僅拒絕賠償,還猛酸對方腳傷「只有像筷子尖端那麼大的黑點」,讓曹婦相當不滿,一氣之下控告李婦。
昨天法院開庭,法官認為李婦欲養狗就應避免牠無故傷害人,加上李婦態度強硬不願和解,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她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