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言人王國材今(27)日說,台灣20年前開始說要建機場捷運,10年前開始建,實在拖太久,交通部立場是在安全前提下早日通車,提供民眾到機場更方便的服務,不能讓機捷變廢鐵。
桃園機捷通車跳票6次,有機會今年底通車;不過,合約中機捷從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一航廈行車時間35分鐘要求需較多時間解決,交通部擬朝先通車後再改善達合約標準。
機捷行車時間、速率、班距等合約規範,目前未達標準原因,涉及承包商與下包商合約,不是短時間可解決。
機捷主辦單位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說,只要機捷系統能提供安全穩定服務,就可依大眾捷運法辦理通車,合約標準可在通車後要求廠商改善。通車後約還要經1年營運才會竣工驗收,這段時間不會改變監督要求廠商標準。
高鐵局說,接獲不少民眾反映,希望機捷快點通車,有民眾認為機捷直達車從台北車站到桃園機場一航廈,35分鐘與36分鐘沒什麼差別。
據合約規範,機場捷運從台北到桃園機場第一航廈行車時間是35分鐘,目前測試都只能達約36分鐘,直達車與普通車行車速率,分別是時速60公里與45公里,現在只有約57公里與39公里。
合約中行車班距是每6分鐘各1班直達車與普通車,因行車速率與時間無法達標,班距可能拉長到1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