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百年老店「林華泰茶行」發生爭產風波。老大林秀峯自稱出錢買房地、有茶行經營權,提告請求3個弟弟返還借名登記的房產。歷審認定,他無法舉證證明,判決茶行由4兄弟共有,最高法院今(31)日駁回上訴,林秀峯敗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79歲的大哥林秀峯主張,位於台北市重慶北路的茶行,是他在1961年購買土地並興建,同時取得茶行經營權,當時他剛服完兵役,但弟弟都不到15歲,根本無資力購買;後來茶行因颱風淹水及道路拓寬,他向親友借錢重新興建。而當時採取借名登記的主因,是避免如產生個人債務,且一旦被追討時,全家人賴以為生的唯一茶行,恐將淪為債權人爭相追討的對象,併導致茶行發生經營危機,始將購買的土地及茶行,登記為4兄弟共有,他已在4年前寄存證信函給弟弟們,要求終止借名登記關係。
老二林茂森主張,茶行是父親林大村出資興建,同時登記為4名兒子共有,後來父親以家族資金在博愛路購買房產,成立「華泰茶莊」作為銷售據點,由大哥負責銷售,而茶葉則是全部由林華泰茶行提供,但父親過世後,大哥就將他驅離。
歷審認為,林秀峯主張他興建茶行時,弟弟們都年幼根本無經濟力與處理社會事務的能力,如果是這樣那弟弟們怎麼可能有表達同意「借名登記」的合意,此外,他也沒有提出其他證據證明,判他敗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林華泰茶行。(圖/翻攝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