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原能會網站
記者孫振威/台北報導
由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因相關法規不盡完善,經常遭質疑迴避人民監督,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政府捐助成立的一百多家財團法人當中,去年有25家發放各類獎金加總超過公務人員標準2.5個月,其中原能會所轄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由政府捐助基金佔比超過85%,去年獎金發放最高達8.7個月,最少也領到7.4個月,羨煞旁人。此外,該協會收支報告顯示,包括董事長在內僅18位員工,平均年薪超過120萬,在業務收入減少的情況下,明年仍要多編列預算調薪。
根據統計,各主管機關所轄之財團法人發放104年度各類獎金超逾公務人員標準2.5個月者計有25家,其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轄下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去年除發放年終獎金1.5個月及考績獎金1個月外,另以年度盈餘發放「營運貢獻獎金」4.9至6.2個月,合計7.4至8.7個月,事實上該協會不僅獎金多,生日、三節、勞動節禮券各2000元,福利恐不輸正規公務人員。
輻防協會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台灣電力公司、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等機構共同發起籌組,政府捐助占基金比率85.20%,提供有關輻射防護之評估、諮詢及技術,並從事有關輻射防護之研究發展、舉行輻射防護相關之訓練及學術研討會,同時也辦理有關輻射防護之業務等工作。
輻防協會業務預算報告顯示,輻防協會董事長與執行長分別為退休與現任國立清大教授,員工人數包括董事長在內僅18人,今年與明年度預計收入都超過3,550萬,支出則為3,470萬,其中超過六成為人事費用,總金額達2173萬。
計算下來,包含年終、營運貢獻等各項獎金,輻防協會平均每位員工薪資超過120萬,而在人事費用佔比高的情況下,本年度最終預計收益僅80萬元。另外,雖然報告當中明列下年度輻防教育推廣市場需求減少,下修明年預估收入與業務量,但仍然要增編預算幫員工加薪。
事實上在103年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總報告中,就已經指出該協會用人費占全年支出總額決算比率偏高情形,原能會104 年度進行查訪後表示,該協會人事費用占全年支出總額決算比率 61.23%,不過輻防協會當時並未進行改善,僅答覆人事支出佔比高的主要原因,在於協會業務性質屬於「服務業」,因此人事成本較高。
對此預算中心認為,財團法人獎金發放超逾公務人員標準且獎金名目浮濫,事實上立法院早有決議,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之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此外立院於102年1月11日院會也另行決議,行政院應立即全面檢討現行財團法人之績效核算及獎金發放標準,並整合各部會意見,儘速完成法制化,不過至今相關立法進展仍呈現牛步。
此外預算中心也指出,行政院在針對財團法人獎金發放的檢討報告當中就明示,應由各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及業務屬性訂定獎金項目與標準,惟由於各主管機關對業務屬性與獎金發放之認定標準不一,寬緊有別,易衍生浮濫等缺失。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輻防協會執行長的月薪超過11萬,若以獎金8.7個月下去計算,一年下來光領獎金就將近百萬元,在整個協會人數只有18人的情況下,年度人事費用卻超過2000萬,已經高於一般社會大眾認知,他表示對於這些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時代力量認為應訂定「財團法人法」,研擬將一些基金佔比低於50%,收入卻仰賴自政府委託案件的機構,由政府透過再投資的方式拉高逾50%,讓這些機構能有效受到監督,而捐助佔比高於50%的機構,則須訂定明確的給薪、獎金與績效機制。
徐永明坦言,在政府捐助所謂財團法人基金當中,很多佔比未達50%的機構,均未能受到人民有效監督,而輻防協會政府捐助佔比雖然超過50%,但送來的預算報告卻也只有簡短21頁,而在103年經行政院檢討後也沒有改正作為,顯然有必要訂定一般性規範,建立公正的考績評鑑制度。
圖/翻攝自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