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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管一例一休…感謝這名超商店員 讓勞工享有「七休一」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昨(1)日公布「七休一」部分裁量基準草案,指出除了三種工作類型,其他行業勞工一律「不得連續上班7天」,可謂台灣勞工權益的一大進步!然而這項福利的起因,卻源自3個月前一名心酸過勞的小小超商店員罷工事件,你還有印象嗎?

今年5月18日台北市士林區一家超商店員不滿連上8天大夜班,留下一張紙條,霸氣走人放任超商唱空城,紙條上指出超商已違反《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例假)」的規定,勞工有權依《勞基法》第14條不經預告就離職,所幸有熱心民眾報警處理,才未造成其他問題。

延伸閱讀:「依法」走人?小7員工鬧空城 統一超商回應撇謠 http://goo.gl/zNnv0u

便利超商、7-Eleven、小七/flickr.cchttps://www.flickr.com/photos/jeepersmedia/14624408711

▲大夜班員工不滿遭連續排班8天,統一超商表示一切合法。(圖/攝影者Mike Mozart, Flickr CC License)

隔天勞動部表示,勞工最高可連續上12天班沒錯,因為根據1986年的函釋,當兩個7天週期擺在一起時,第一個週期的休假日可放在當週第一天,第二個週期的休假日也能放在當週最後一天,合在一起看就是連上12天班,合乎法律規定。

碰巧新政府上任,勞動部力推週休二日,這封30年前的函釋引發勞團和許多立委不滿,要求重新檢討法規,台北市勞動局更主動發函,要求勞動部廢除此函釋。吵了一個月,勞動部在6月底配合各界批評指教,廢除了該函釋,卻引爆更大的爭議。

勞工、一例一休、勞基法、抗議(圖/記者張之謙攝)

(圖/記者張之謙攝)

勞動部廢除1986年函釋後的新規定為「勞工每7天週期都必有1天例假」,簡單說就是不得連續上班7天,最多只能上6天,這項新法預訂8月上路。

但看似好事的「七休一」新規定公布後,引來客運業者、台鐵工會、媒體、旅遊業….等各種經常不得不連續上班7天的行業憤怒,痛批勞動部新法規將嚴重影響排班,員工也無法積假,以客運業者為例,碰到中秋連假等大節日,強制「七休一」將造成司機不足的問題,旅客返鄉團聚的夢想恐怕通通泡湯。

強制「七休一」又吵了一個月,憤怒情緒持續蔓延,但媒體上看見的通常是「一例一休」、「周休二例」兩個法案的大對決。就在進入8月前行政院長林全突然出面喊卡,7月30日宣布「七休一」新法要等訂定裁量基準後,預計10月再上路。

時光匆匆一個月又過去,9月1日勞動部宣布「七休一」部分裁量基準草案出爐,包括運輸業、屠宰業、在高山大海與偏遠地區工作者、交通不便者,以及有連續工作超過6日必要的行業,得不受「七休一」限制。

延伸閱讀:勞動部預告「七休一」放寬 3大例外可連上12天 http://goo.gl/XYgtBT

▲行政院長林全(圖/資料照)

勞動部表示,接下來2週將聽取各界意見,針對新方案作批評指教,再作修正。如果10月新法上路前,沒有立委、團體或業者再出面抗議,勞工朋友將享有七休一,不再步上小小超商員工的暴走後塵。
 

#勞基法修法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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