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郁棋 圖/Miki Hsu
網路上一大堆懶人包、圖片,告訴你「三秒鐘搞懂服貿」、「一秒鐘看懂服貿」、「服貿在幹什麼?三分鐘就搞懂」,但是真的有這麼簡單嗎?我不認為。許多人現在擔心的是,服貿會讓陸資進入,導致房地產價格飆升;再加上大陸人會分享我們的醫療資源,導致醫療體系崩潰,所以不該簽服貿。
我想說的是,房地產問題,以及健保被稀釋問題,都屬於要另外立法保護的部分;但是這些並不是《服貿》協議的錯。嚴格說起來,我是支持服貿的,並且認為服貿不可能用三言兩語說清楚。我姑且說之,讀者們就姑且聽之;你可以同意,也大可以留言反對或批評,這些都是你的自由。
一、服貿不適用三讀,因爲它不是國內法律。國際慣例是,直接放在院會備查。
二、服貿也不是單方面說了算,所以沒有逐條審查這玩意兒;你自HIGH完了,什麼也不能改變。要嘛就直接通過,准予備查;要嘛就不通過,不准予備查。
三、爲什麼會有「逐條審核」的聲音出現?那是因爲在野黨要求開公聽會這麼做,這根本不是慣例。而執政黨也莫名其妙答應了。
四、因爲逐條審核並不能改變什麼,加上在野黨也杯葛,所以執政黨直接跳過當初的白紙黑字,自稱通過了。(這就是所謂的黑箱,其實沒多黑,就是一堆莫名其妙的事情組成罷了)
五、服貿第23條 :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服貿通過後,是可以修改的。
六、或是直接不通過,重啓談判;但是服貿已經簽了,這就會變成出爾反爾。而服貿簽了,臺灣才更方便跟更多國家談合作,這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一旦臺灣服貿不過,其他的合約也就不太可能過了。
美國的TPP?算了吧,到處都在反,轉Arch Sun大哥的文章:
「TPP 的實質內容並不只包含降低關稅促進貿易,還賦予跨國企業侵犯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及破壞環境的強大力量。
從美國提案處外洩出來的條文當中含有一些關於著作權與專利權的條款引發許多爭議。
藥材專利可能傷害大眾用藥權利。
日本漫畫家赤松健擔憂同人誌之類的衍生創作可能遭非法化。
TPP含有極具爭議性的ISDS(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機制。該機制確保外國投資者與地主產生爭端時交由第三方國際仲裁機構(而非地主司法體系)進行仲裁,然而仲裁機構通常採黑箱機制,並向投資者與財團利益靠攏,而否決地主國的法律乃至立法,透過控告來阻撓地主國中健康、環境保護法規的立法與施行。」
七、相較之下,服貿明白清楚許多,大家害怕的事情主要都還是「假設」,就跟反媒體壟斷一樣,會怎麼樣,都是一堆假設性疑問,然後彼此恐嚇。假設到最後,反而扼殺了更多機會。
八、我支持服貿還有一個理由,臺灣企業並不是省油的燈;真的大陸一進來就垮掉的,那代表這企業本身就不該存在,就該倒。有了衝擊,才有改變,才有刺激,才有轉型。
只有故步自封的老闆,才會真的受到影響。
九、一間陸企投資2100萬才能帶來3個人,你基層是在緊張什麼。服貿是資金流通,不是人員流通。這種比例之下,大陸會過來多少人?不要再被懶人包說的「大家都會失業」給騙了。另外,這些人來了,也沒有投票權。
投資2100萬帶一家三口Long Stay,別忘了他們住這也需要消費,作爲沒有投票權的旅客,我想不到否定他們的理由。
十、行政院的衝擊,本身就違反集會遊行法第六條,不具有正當性。你要說,革命還合法根本是玩扮家家也好,但是這樣你也不能抗議警察動粗。
十一、政府最糟糕的,如同 David Lee 李恕權大哥說的,好壞都沒有能力說明清楚,八成民衆搞不清楚狀況起舞,多少基層員工害怕失業,你他媽這不是你政府宣導不力、造成誤會是什麼?
十二、我個人意見:通過,再修改。然後,可以假設任何情況,但是不要利用假設來扼殺機會。
以上,說我親中也好,說我情人眼裏出西施也好,我就是覺得反服貿反得不合理。你是在反什麼?反服貿?反黑箱?反馬?反中?跟風?西瓜偎大邊?還是怕跟別人不一樣,看大家反就跟着反?
不過,我贊同增加一個監督條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