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南投縣1名5歲女童3年前被派駐外地工作的父親交託給老闆、同事們照顧,並寄宿於員工宿舍內。但同事邱男卻不當體罰女童,將女童踢飛撞牆致死,且屍體遍體鱗傷、死狀淒慘,邱男甚至供出,老闆也曾對女童施虐。最高法院今(5)日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邱男有期徒刑8年6月;老闆被依傷害兒童罪,判刑1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女童因父母分居,跟著父親生活。2013年初,父親隻身前往高雄工作,將女兒委由老闆、同事照顧,不料因女童吵鬧,36歲的老闆莊立建,就處罰女童半蹲或舉安全帽、水桶等物品罰站、罰跪,還不時以藤條打手、打屁股處罰。同事見狀也跟著體罰女童,其中以41歲的邱建斌最狠,用藤條、掃帚柄打女童的手或屁股。 2013年2月5日晚間,邱男因不滿女童打擾到他與女友通電話,竟猛力踹踼女童,致其頭部撞及牆壁,隔天顱內出血、陷入昏迷。女童於送醫後6天重傷死亡,醫院因發現女童遭虐待,緊急通報警方及社工介入。莊男與邱男知道闖下大禍後,還故意誤導警方辦案,謊稱女童是因跌倒受傷。
台中高分院認為,邱男僅因一時情緒無法控制,竟對女童施暴致死,觀諸女童相驗照片全身多處瘀血、遍體鱗傷,邱男下手之重,令人難以想見,可見她死亡前必受有極度痛苦,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