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1名32歲的吳姓男子,上週五將休旅車停放在光明路的紅線上,遭人檢舉違停而遭拖吊,他發現車子不見後前往拖吊場,氣憤地向現場人員表示:「我沒錢繳!」車也沒領便已離開;當晚11點,吳男再度來到拖吊場,拿出疑為購車文件表示:「我是合法買車,你們無權拖吊!」甚至要求拖吊場必須買下他的車,不然他就提出告訴。
現場人員雖極力安撫吳男,但他卻聽不進任何勸告,反而變本加厲,直接坐進駕駛座,並將車開至大門口,還嘗試用車頭頂開柵欄,未料仍是徒勞無功,吳男下車查看後發現,倘若加速衝撞柵欄,車輛必會嚴重毀損,他便進入警衛亭搶奪遙控器,雙方爆發肢體衝突,現場人員手指遭吳男扭傷,決定關下鐵門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趕赴現場後,吳男頓時冷靜許多,絲毫不敢反抗,警方得以輕鬆將他逮捕,結束這場折騰一整天的鬧劇,警方訊後將吳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該休旅車則是家屬代繳2100元罰款後領回。警方呼籲,拖吊場雖由民間公司所承包,旗下工作人員亦非公務員,不過他們依法協助處理公務,假如民眾攻擊拖吊場人員,或者毀損相關設備,仍是依妨害公務罪論處。
▲拖吊場人員揮手制止吳男繼續衝撞柵欄。(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