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姜姓女子多年前和一名林姓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後來因為林妻發現而分手,不料,姜女於2007年向林男表示,已經替他生下一名男嬰,要求他支付撫養及教育費用,陸續支付124萬元,卻遲遲不見小孩的蹤影,懷疑自己受騙,憤而提告。
▲示意圖(圖/攝影者Tony Guyton, flickr CC License)
林男提告指出,他先前因工作應酬認識姜女,兩人發展婚外情被妻子發現,最後分手收場。不料,姜女卻在2007年打電話向林男宣稱,前一年瞞著他生下一名男嬰,要求他支付撫養、教育等費用,之後,林男陸續匯款給姜女,但每次向她要求看小孩時都遭拒絕,林男才驚覺受騙。
新北地檢署偵查時發現,姜女辯稱,她於2006年4月中旬在美國生下林男的小孩,但已經出養給美國友人,不過,卻無法提出生育小孩的資料,檢方調閱出境資料後發現,姜女當時根本沒有出國,最後依詐欺罪將她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姜女認罪遭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5千元,民事部分今(21)日再判她須還林男1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