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離婚才知早被戴綠帽!新北市一名卓姓男子和楊姓女子育有一女,兩人2010年離婚後,女兒由楊女照顧並持有監護權,4年後卓男探視女兒,女兒竟爆料媽媽已經再婚,還生了弟弟妹妹,分別是4歲及2歲。卓男思考後覺得有異,推算前妻懷孕時間,才發現前妻早就有外遇,憤而提告。新北地院依通姦罪判楊女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須賠償卓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卓男2006年6月與楊女結婚,兩人育有一女,不料婚後約三年,卓男因為失業經常發脾氣,不僅在家情緒失控摔東西,還會用三字經罵人,讓楊女身心飽受折磨,只好帶著女兒投靠娘家,2009年底提出離婚要求,但卓男始終沒答應。
(示意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隔年1月,楊女結識一名伍姓男子,兩人感情迅速升溫,發生性關係,楊女也因此懷孕,期間楊女仍不斷跟丈夫爭吵,直到4月才協議離婚,女兒監護權也由楊女持有。
卓男離婚後4年首度探視女兒,竟由女兒口中得知,前妻與伍姓男子已經結婚,還有4歲的弟弟、2歲的妹妹,卓男才發現前妻早在離婚前就與伍男暗通款曲,怒告兩人通姦,並要求楊女賠償結婚聘金、珠寶等,還有自己及父母名譽受損,共150萬元。檢察官認為,伍男當時不知楊女已婚,不起訴,僅起訴楊女。
新北地院日前依通姦罪判楊女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的部分,法官認為兩人認識長達7年、結婚4年,楊女並非騙婚,駁回要求賠償結婚花費,而楊女外遇生子,與卓男父母沒關係,因此判楊女須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