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6年前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英國被羈押的英商林克穎引渡案,蘇格蘭高等法院將於台灣時間9月23日下午5點宣判。如果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一樣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林克穎可能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如果高院判決林克穎不須到台灣服刑,法務部表示,我方也將採取必要因應措施,全力爭取林克穎回台灣服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圖/記者潘千詩攝)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以我方立場當然希望將林克穎引渡回台執行,至於林克穎目前在英國被羈押的日數可否折抵在台灣的刑期,這部分都會審慎思考、處理。
林克穎於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2012年7月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4年,2012年8月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到英國。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破天荒透過異地換函方式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暸解備忘錄」當日生效,隔天英國蘇格蘭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正式提出引渡請求。2014年6月11日位在愛丁堡的蘇格蘭地方法院判決,林克穎必須被引渡到台灣服刑。林克穎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結果如何將等蘇格蘭高等法院宣判後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