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8歲的陳姓男子,去年8月獲邀參加廠商舉辦的烤肉活動,卻無故私闖該公司董事長辦公室,並發現1名女員工酒醉躺在沙發,他竟一時色心大起,趁對方閉目休息之際,伸進裙子內撫摸下體,女方驚醒後大叫,吳姓董事長及員工趕至現場,憤而群起圍毆陳男。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6月徒刑,得以易科罰金確定,今天民事部分再判他必須賠償被害人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8月間,陳男獲邀參加新莊區一家合作廠商舉辦的烤肉活動,與對方公司員工一同飲酒作樂,席間他趁旁人不注意之際,直接闖入吳姓董事長的辦公室溜達,沒想到竟發現一名酒醉女子,橫躺在沙發上不省人事,姿態十分撫媚動人,令他不禁意亂情迷,才會伸出鹹豬手,朝女方下體偷摸一把,女子驚醒後失聲尖叫,陳男趕緊逃離現場,卻被聞聲趕至的吳董及員工逮個正著,陳男當場被打成豬頭!
事後該女子提告並求償100萬元,陳男則反控吳董等人殺人未遂,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陳男6月徒刑,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今再判他賠償被害人15萬元。至於陳男反告殺人未遂部分,新北地檢署認為董事長等人痛毆陳男的行為,並未達到殺人未遂地步,僅依義憤傷害罪將董事長等人起訴,並請求法院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