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在苗栗縣某育幼院11歲男童,在管教過程疑遭33歲張姓保育員抱起重摔落地面,送醫不治;張男經偵訊後停職送辦,晚間遭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聲請羈押。
圖/中央社
新竹縣11歲何姓男童因遭家暴,被轉介到苗栗縣安置,昨晚6時許在育幼院內沒有配合寫功課,遭到張姓保育員糾正,但疑不服管教與保育員爆發肢體衝突,兩人拉扯過程中,男童遭保育員抱起重摔落地面。
男童遭到重摔後,曾出現嘔吐現象,張姓保育員讓他返回房間休息,不料到晚間9時許,張男和另一名保育員交接時,才驚覺男童躺在床上口吐白沫,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張姓保育員解釋當時一氣之下抱起何童,但「手卻滑掉」才會重摔到地板,對於發生此事十分懊悔。
院方表示,張姓保育員大學社工系畢業,在該院任職3年多,對院生平日生活管理較要求紀律,事發後已經停職,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警方偵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姓保育員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因其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嫌(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應加重二分之一)重大,屬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其因涉犯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