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大學教授日前隨意將垃圾倒在社區洗衣店裡的垃圾桶,被店家發現後,要求他捐出一日所得給慈善團體,雙方達成共識,沒想到,教授妻子卻質疑店家的行為是「私設刑堂」。對此,店家認為名譽受損,怒告誹謗並PO網公評。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經營自助洗衣店的易先生表示,洗衣店開設在社區大樓轉角處,常會有住戶將自家垃圾丟在洗衣店垃圾桶裡,去年就曾委託管委會公告,如果被查獲亂丟,就要捐出一日所得給慈善機構作為處罰。他於上月發現垃圾桶內多出一疊紙張及塑膠管,調查後發現是陳姓教授所為,和對方協商後,陳男答應捐出3500元給慈善團體,整起事件口頭和解。
沒想到,陳妻卻在事後向管委會提案,質疑易先生要求捐款一事如同私設刑堂,逼迫住戶就範,並質疑此規定是否有經管委會開會並通過。對此,易先生認為,當初和教授協商時,有請來社區總幹事作證,教授同意捐出所得,陳妻卻在事後說他私設刑堂,認為她的說法已傷害他的名譽,寫信要求陳妻道歉卻遲遲未獲回應,因此提出誹謗告訴。
對此,陳妻則表示,她原以為這是小事,還拿餅當面致歉,希望大事化小,沒想到對方要求一定要匯款,「沒關係,他告我最好,我正想叫警察去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