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生恨!告白不成闖屋性侵學妹 男遭重判11年7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愛不到用強的!25歲楊姓男子暗戀同校大二學妹,畢業時告白卻失敗,後見學妹與男友同居,心生不滿,於今年1月潛入學妹所住套房,持剪刀威脅學妹後性侵得逞,還強拍裸照。楊男行徑惡劣,一審遭法官重判11年7個月。

判決書指出,就讀台南某私立大學的楊男,去年6月畢業時,向心儀已久的大二學妹告白,但遭拒絕。沒想到楊男心生歹念,今年1月16日,楊男告知家人要上大夜班,卻戴著剪刀、情趣用品、繩子到學妹租屋處附近等待,並趁學妹出門買東西未關門時潛入套房內。學妹返回住處後,楊男便持刀架住學妹脖子,接著拿出繩子綑綁並矇住眼睛,接著逼迫口交,再拿情趣用品猥褻後性侵。

楊男犯後擔心學妹的同居男友會提早返回住處,威脅學妹以通訊軟體詢問男友何時回來,學妹趁機通知自己遭侵害,男友聞訊趕緊衝回住處,並與楊男發生扭打,鄰近警衛見狀報案,警方趕至現場逮捕楊男。

警方查出楊男不僅性侵學妹,還強盜財物,更用手機拍攝受害人裸照。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男犯行使受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11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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