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貨櫃車司機蔡永清因認為余姓婦人騙他感情與錢財,在2014年闖入余女住處,砍殺余姓婦人數十刀奪命,就連她19歲的女兒都不放過。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處1死1無期,遭最高法院將死刑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期間,蔡男在獄中上吊自殺未遂,審理時更表達想以死償命,法官認為他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圖/資料照
前年9月14日,蔡男帶著水果刀和打火機闖進余女家中縱火,並分別砍殺余女及她女兒數十刀致死滅口。檢警認定蔡男手段兇殘,依殺人罪起訴移審法院,一、二審法官針對他殘殺兩命均判無期徒刑,不過,針對殺害謝女部分,認為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因此判決死刑,殺余婦仍維持無期。
今年3月,最高法院針對蔡男殺余婦部分維持無期徒刑定讞,殺謝女則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更二審法官認為,蔡男曾企圖於監舍上吊,並頻頻表示想以死謝罪,認為蔡尚有教化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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