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蘆竹鄉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女護理師案,桃園地院下午5點一審宣判,王貴芬因傷害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一天2000元,如果王貴芬不想吃牢飯,就得付出30萬元罰鍰,才能換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