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女子在網路上結識從事編劇的張姓男子,2人一見面就墜入情網,才認識不到一週就2度開房間。但吳女不知道自己搞上有婦之夫,被張妻控訴妨害家庭。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女完全不知情,以不起訴處分。
2人在去年在網路認識後,聊的相當投緣,2度開房間大戰三百回合。吳女以為遇見真命天子,沉浸在戀愛的美好時,張男忽然要求要刪除臉書訊息。接著正宮張妻來電,控告吳女還害家庭。
吳女表示不知道張男已婚,而張男也坦承並未告知吳女自己已婚,吳女也沒主動問過。檢方認為2人交往前並未詢問對方婚姻狀況,難以認定吳女在發生關係時已知對方已婚,罪證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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