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被控涉及詐領助理費用,及經營有外國人從事脫衣陪酒及性交易酒店,因傳喚、拘提均未到案,嘉義地檢署今(18)日發布通緝,通緝時間長達30年。
嘉義地檢署表示,洪有仁擔任嘉義市議員期間,涉嫌利用弟弟夫婦及友人邱姓人力仲介業者身分,向嘉義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從中詐領助理費與助理春節慰勞金。
▲嘉義市議員洪有仁。
嘉義地檢署指出,洪有仁也經營酒店,分別以馮姓男子擔任經紀人引入泰籍變性人,邱姓女子仲介引入越南籍外籍配偶後,涉嫌以監控、脅迫等違反意願方式,迫使從事脫衣陪酒猥褻、性交易等工作。
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3日指揮搜索,除洪有仁未到案,其他6名嫌疑人交保。連日來,專案小組傳喚及拘提,洪有仁均未到案,於今天發布通緝,通緝時間長達30年。
嘉義市議會自明日起至28日召開臨時會,因時間巧合,引人聯想。嘉義市議會表示,這次臨時會是嘉義市政府要求召開,主要針對追加減預算項目,並非臨時決定日期。
嘉義地檢署說,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1條等相關法條規定,議員等民代除了通緝犯或現行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此,已被通緝的洪有仁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