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居住權 民團呼籲《住宅法》明定禁止強迫驅逐

記者張之謙、林敬旻/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於明(20)日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為表達訴求,反迫遷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當代漂泊協會、板橋大觀事件自救會等團體今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應在《住宅法》中納入兩公約的居住權內涵,禁止強迫驅逐以及居住歧視。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指出,兩公約中的居住權分為兩個面向,一是逐步實現的積極面向,例如社會住宅、租金補貼、住宅市場管制等改善措施;但同時有應立即落實、具有防禦功能的另一面向,例如禁止迫遷與禁止居住歧視。然而現行《住宅法》作為住宅政策、居住權之專法,僅有保障前者,卻缺乏對於後者之保障。

保障住宅居住權,禁止迫遷,反歧視 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團呼籲住宅法修法保障居住權。(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立委Kolas Yotaka認為,台灣既已簽署兩公約並訂定《施行法》,應將公約規範入法以強化保障、使公部門在相關施政有所依循,並規範居住歧視等有違居住權之行為。民進黨立委蔡培慧也指出,政府應區分財產權與居住權兩個概念,不應只以補償來思考迫遷議題,而應強化事前對於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盡可能尋求最小侵害的替代方案,盡可能避免迫遷悲劇發生。

民間團體呼籲,《住宅法》應與時俱進納入《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之居住權內涵,補足「禁止強迫驅逐」、「禁止居住歧視」、「侵害申訴機制」等公約基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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