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落實蔡政府提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的政見,民進黨團努力推動《住宅法》的修法工作,立法院長蘇嘉全今(20)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住宅法》草案,經過將近兩小時的協商,朝野共識《住宅法》草案先進行二讀,23日(週五)三讀,並將通過兩項附帶決議。
▲立法院23日進行《住宅法》草案三讀。(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立法院今天二讀的《住宅法》修正案是在11月16日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法條文將社會住宅提供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比率由現行的1成提高為3成,弱勢者若現在承租的是違建,也可以申請3年補貼,做為社會住宅蓋好之前的緩衝。
修法並增設「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人,房東的租金收入所得,每屋每月免納綜合所得稅的額度最高1萬元。
修法也規定,主管機關未來依照《住宅法》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國有土地或建築物衍生的收益,得做為社會住宅興辦費用,不受國有財產法應該收歸國庫的規定限制,以利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
由於初審時,委員會有決議,全案送院會處理前,仍須經過一個月朝野協商。下午蘇嘉全主持《住宅法》朝野協商時,國民黨立院總召廖國棟轉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不滿她上會期主持初審通過的條文沒能併案通過,且本會期由綠委趙天麟主持通過的政院版《住宅法》出委員會還不滿一個月協商冷凍期,因此要求留到周五在處理的立場;經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出今天可以先進行二讀的建議,最後朝野協商有默契,今天先二讀,周五再進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