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攸關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經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連續兩天召開《電業法》修正草案審查會議,對該草案進行馬拉松式審查後,今(19)日已完成全數96條修正條文的審查程序,並將於明天提送院會討論,通過後函送立法院審議,希望本會期能夠完成三讀。
▲政委張景森連續兩天召開《電業法》修正草案審查會議,將在明天送院會通過。(圖/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17日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拍板《電業法》將採取兩階段修法,第一階段僅處理綠電自由化,綠電價格由業者自行決定,至於台電廠網分離和電業自由化暫不觸碰,保留到第二階段修法,立法院本會期不會討論,因此此次修法,將不會涉及到電價上漲問題。
張景森表示,期許這項修正案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使開發國家電力資源,促使電能有效供應,並藉健全電業經營及公平競爭,保障用戶權益,以平衡電業的權利及義務等修法目的可以落實。
經濟部則表示,在穩定電力供應前提下,重新架構我國電力市場運作方式,並建立多元供給、公平使用及自由選擇的市場,期盼透過此次法律的修正,建立市場運作的法律框架,達成國家的能源轉型。該部經參酌相關法規及各國立法例,針對當前與未來電力市場發展情況,擬具該法修正草案。
另外,在發電市場部分採綠能先行為原則,首先將開放再生能源得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銷售予用戶,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待管理配套、法制運作順暢、市場成熟穩健發展之後,再開放其他傳統能源直供、代輸與一般售電業,以逐步修法方式達成。此外,為保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