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104年11月提報核一廠除役計畫,原能會主委謝曉星今天(24日)表示,目前原能會審查團隊正嚴格審查中,預定106年6月完成審查。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針對蘭嶼核廢料貯存場遷廠作業,謝曉星表示,今年6月已要求台電應在今年年底前提出「蘭嶼貯存場遷場實施計畫」,將蘭嶼貯存場遷廠與處置選址作業脫鉤。
因政府已宣示2025非核家園,謝曉星表示,台電104年11月已提報核一廠除役計畫,目前原能會審查團隊正嚴格審查中,預定於106年6月完成審查。
由於乾式貯存設施為核電廠除役作業必要設施,謝曉星指出,儘管混凝土護箱形式可以符合安全規定,但採取室內貯存型式已漸成社會共識,將在審查完核一廠除役計畫後,於審查結論要求台電後續工程規劃應採用室內貯存形式。
此外,未來將參照美國早期對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核照案例,將僅先發給20年貯存執照,於期滿2年前再提出換照申請。
在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執行方面,謝曉星表示,台電未能依照核定計畫時程在今年 3月選定候選場址,原能會已對台電處以1000萬元罰鍰,另要求台電在今年底前提報集中式貯存應變方案。
另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方面,謝曉星指出,台電預定在106年提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該報告須經國內專家學者及國際專家同行審查,以確保符合國際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