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一名自稱「龍王」的33歲神棍蘇建華,去年被媒體踢爆指其借鬼神之說詐財騙色,有10名女子受害。高等法院審理後,今(27)日二審判刑蘇建華19年6個月,蘇建華妻子改判1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控,蘇男稱曾遭龍王附身能為人改運消災,與妻向問事信徒敲詐,2人騙13名女信徒、1名男信徒遭鬼纏身,須按月繳款供奉才能解厄,總共騙得318萬元,其中有5女更簽下873億多元票本以示忠誠。
除了詐財,蘇男還要女信徒全裸讓他畫符消災,謊稱透過撫摸女子胸部、下體,並在身體各處畫符即可遏止鬼魅入侵,共猥褻126次。蘇男甚至要求「龍女」與龍王訂下婚約、作龍恆法事(性行為)、吞精、口交等,以便消除重大災難,性侵女信眾達109次。蘇男為防止女子懷孕,要求她們吃避孕藥、結紮,並將性事過程錄下以防被告,但終因惡行被踢爆,今年初一審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重判蘇男有期徒刑27年6月、擔任「龍助理」的29歲蘇妻許雅筑則判入獄22年。
▲誘裸體畫符誆治病,假龍王夫婦詐騙遭判刑。(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