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李妍憬與名媛劉謙柔30日晚間從夜店狂歡返家時,與計程車司機發生糾紛,雙方在信義區街頭上大打出手,事後互控傷害,引發社會爭議。李妍憬今天(31日)中午在余天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明。
李妍憬表示,第一時間警察到場自己是被打趴在地上,當時就有記者來拍照,到了警察局就接到記者電話,「我當下真的大哭,很害怕,做完筆錄朋友說想回家,但員警說我是被告、是現行犯,當時太晚找不到律師,只好將身上物品全給經紀人,還跟嫌犯銬在一起」。她說,對方曾問過她要不要和解,她則回說「你把我打成這樣,我會想要和解嗎?」
李妍憬強調,自己很堅強,絕對不會討拍拍。她說,不會撤告,一定會向對方要求賠償,但賠償金會全部捐出去,捐給同樣受到暴力對待的女性。另外,李妍憬也提到各界說她當晚喝酒醉,她反駁「喝醉的人會拍影片自保嗎?」強調沒有踹司機椅背,如果真的有,行車紀錄器一定會有聲音。
李妍憬表示,當下情緒生氣大過於害怕,因為身邊還有一位柔弱的女性友人,「我讓我的朋友拍影片錄影,我被打很明顯」,如果當時沒有「正當防衛」,兩人應該不只如此。兩人下車拉扯後,李妍憬說,「司機不讓我們走,我制止他離開,他卻將我的頭抓去撞車子」。
面對記者提問「有沒有挑釁?」李妍憬表示,沒有踹他椅背,因為友人說這樣開車會讓她想吐,所以才會問司機是不是故意的,而且語氣良好的問二次,但司機卻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