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吸引外國人才來台工作,行政院院會今(10)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在台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將可納入勞退新制的適用範圍,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院會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說明。(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會後記者會行轉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建構吸引外籍專業人才在台灣服務的友善環境,請勞動部積極與立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勞退新制從民國94年7月1日開始施行,雇主每月替勞工提繳至少工資6%退休金,儲存在個人帳戶。目前已有632萬勞工提繳。
她指出,這次修法擴大勞退新制適用對象,把取得永久居留權,且在台灣地區工作的外籍人士納入適用對象,進一步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也有助於留著外籍專業人才。截至105年9月底,在台灣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有1萬2682人。
另外,這次修法也強化勞工退休金保障,把勞工死亡時,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的時效由5年延長為10年;此外,若雇主沒有依規定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修法將罰鍰提高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並公布雇主姓名。